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98页(215字)

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这种规定性决定了某物之为某物,使该事物和其它事物区别开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定的质。

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的。

它通过事物的属性表现出来。

质和事物本身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一定质的丧失就是一定事物的消失,该事物就会变成别的事物。

质是认识事物的客观基础。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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