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殖民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25页(407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帝国主义鉴于旧殖民主义土崩瓦解而又以新的方式推行的殖民主义。

它是当代世界各种基本矛盾,特别是帝国主义同日益觉醒的被压迫民族和国家之间矛盾发展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斗争形成了世界性运动,帝国主义者经营近100年的殖民主义体系终于在被压迫民族的革命冲击下土崩瓦解。于是帝国主义者采取新殖民主义政策,继续对殖民地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和掠夺。

新殖民主义的特点是在对外扩张上采用了比较间接的手段和比较隐蔽的方式。如通过经济、技术和军事“援助”,组织军事集团,选择和培植代理人,制造民族纠纷或军事政变,进行颠覆活动,成立傀儡政权,以及通过“文化交流”的形式进行文化侵略和思想渗透,或者利用某些国际组织作掩护,把殖民地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置于他们的控制和奴役之下,以便继续对这些国家倾销商品和资本输出,掠夺资源,剥削其廉价劳动力,从而攫取高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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