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6页(287字)

是我国手工业合作化的高级形式。

它是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员入社必须将自己的主要生产工具、设备等生产资料全部折价归社,成为合作社的集体财产。

合作社实行集体生产,统一经营,统一核算。

社员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劳动报酬以工资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后,不但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原来的学徒、帮工都成为合作社的成员,消灭了旧手工业中家长式的师徒关系和雇佣关系,建立起劳动者的社会主义互助合作关系,从而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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