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57页(514字)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客观规律。

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商品按等价的原则进行交换。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必然存在和发生作用,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条件发生了与资本主义根本不同的变化,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形式和发生作用的社会经济效果也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已不再自发的盲目的对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发挥调节作用,它已不断地为人们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的主要作用有以下方面: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价值规律调节社会生产和流通,影响供求关系和消费构成的变化;价值规律促进社会主义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价值规律影响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经济利益的分配。

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价值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主要表现在生产和经济发展中,运用价格、利润、税收、信贷、利息等经济杠杆,实现对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这是不可能完全避免和消除的,但由于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起了根本的变化,因此它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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