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包干
书籍: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11页(295字)
财政包干是我国财政预算体制的一个管理原则。
是中央对各地的预算收支进行核实、由地方进行包干负责完成。其具体形式有财政增加收入比例分成、财政超收比例分成、“分级包干、定额上交(或超定额补助)”、“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划分税种、核实改支、分级包干”等。
我国在总结财务包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权力、明确责任,从1985年起普遍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制度。实行财政包干是为了发挥财政机制的作用,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广开财路、疏通各条渠道、聚集财力、发展资金的效用以调动各个方面生财、聚财、用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