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18页(487字)

在信贷基础上买进外国机器、设备、生产技术等,用投产后的产品或其他商品清偿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补偿贸易引起的信贷是一种商业信贷,实际上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中、长期贷款(约10年至20年),一般要借助银行的力量,与生产有一定的联系,交易双方是买卖关系,项目投产后的经营权、所有权均归买方,外商不参加任何股份,也不插手经营管理。补偿贸易包括进口设备和出口补偿产品两笔交易,按清偿贷款的商品种类可分直接产品补偿(进口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补偿)和间接产品补偿(以该项目以外的其它产品偿付);按补偿商品的比重可分为全额补偿(即全部贷款用商品补偿)和部分补偿(即贷款中有一定比例的现金支付)。补偿贸易是6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卖方可以在国外扩大其销售市场,买方则可以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解决资金不足和外汇短缺的困难,发展经济,增强出口能力。

但进口的机器设备在技术上一般不是最先进的,返销的商品约束性大,补偿期长,受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采取补偿贸易必须从实际出发有所选择,必须签定合理的补偿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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