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道路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70页(1549字)

其含义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设社会主义;二是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各国由于各自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它们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既有共同点,更有各自的特殊性。要建设社会主义,就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的经济政治制度,如,劳动人民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主导地位,对社会再生产的计划调节,按劳分配,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各项工作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等。但是,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没有也不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固定模式,应由各国党和人民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和创造。我国经过30多年的实践,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这条道路的基本点,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作了系统的阐述,其要点是:第一,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第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第四,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必须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各个领域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进行有效的斗争。必须正确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第五,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

第六,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第七,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

第八,在战争危险依然存在的国际条件下,必须加强现代化的国防建设。

第九,在对外关系上,必须继续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上述要点的若干方面又有新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不同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指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结合本国实际,开展革命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的或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有的还要推翻帝国主义在本国的统治势力,建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革命政权,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也有各自的特色。在生产高度社会化、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基本上归结为无产阶级进行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革命。西欧、日本和北美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正在进行探索。

资本主义发展不很充分的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已有成功的经验,这就是着名的“十月革命”的道路。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同上述道路不同的是,由于革命的对象不仅有大资产阶级,还有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反封建的任务没有完成,又增加了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因此,无产阶级必须领导劳动群众以及民族资产阶级进行新式的民族民主革命,推翻三大敌人,然后把这一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人开创的,即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进行武装斗争,从农村到城市的道路,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广大的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如何开创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些国家的人民、无产阶级及具政党正在进行艰苦的有意义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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