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10页(448字)

即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上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法律制度和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剥削阶级思想意识的存在、国家机关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一些具体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还不健全等等,又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它们之间这种既相适应又不适应的情况,就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一般不表现为对抗性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这就需要经常地进行改革,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完善和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