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30页(288字)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领导教育事业的指导方针。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正式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是同毛泽东指出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相一致的。我们正在从事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大量的各类各级专门人才和大批熟练的劳动者。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带根本性的建设,为此,必须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几个方面全面发展,又红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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