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29页(350字)

指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尊重人,关心人,强调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有益内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更高发展阶段的新型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能从根本上关心全体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在事实上能尊重人,强调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它作为一种观念形态,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有着本质区别,属于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在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大力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特别要注意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重老人,尊重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关心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应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一个公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征途上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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