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30页(420字)

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改造社会,改造人,促进社会生产发展,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为此,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我们的教育方针就是要培养又红又专的劳动者,因此,劳动教育是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热爱劳动,并且在生产劳动中,既能增加智慧,又能提高技能,还能增强体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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