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
书籍: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53页(415字)
是在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不同的形势和条件下展开的不同的阶级斗争形式。
合法斗争指在资产阶级的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群众性的、公开的、和平的斗争方式。例如利用合法权利开展罢工斗争、利用议会讲坛或其他合法机构进行宣传。
非法斗争是指在资产阶级法律所不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斗争方式。例如秘密的或暴力革命形式。
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可相互补充,交替使用。其前提是服从革命的根本利益,从各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斗争形势和条件决定以合法斗争为主还是以非法斗争为主。
一般的情况下,两种斗争方式并用,但总是有主、有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政党需经长期的合法斗争,教育工人群众,生息力量,准备最后地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革命则不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基本上不是经过长期合法斗争以进入起义和战争,而是走相反的道路,坚持长期的非法斗争,才能赢得革命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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