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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8页(357字)

具有一国国籍并依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是法律范畴的概念,表明一个自然人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古罗奴隶制国家。当时,公民仅指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特权的一小部分男性的自由民。在封建制国家里,只有臣民之称,而无公民的概念。“公民”一词的普遍使用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在其宪法中加以确认。当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用公民的概念,也有少数国家用国民的概念。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在我国,人民和公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民是政治范畴的概念,用于政治上区分敌我,在不同历史时期其内涵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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