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行为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32页(296字)
亦称行政措施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或具体的事物所实施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中最经常、最普遍采用的行政法律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此外,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有行政处理决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为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