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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93页(224字)

使馆中职位在秘书之后的外交官,包括陆军武官、海军武官和空军武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武官由派遣国军事主管部门派出,负责与驻在国军事部门联系和谈判有关军事问题。驻在国举行军事检阅和演习时,武官代表本国军队和军事主管机关应邀参加观礼或观看。关于武官的委派,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接受国得要求先行提名,征求该国同意”。同时,对派遣国的武官人员,接受国有权拒绝,并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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