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方针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67页(283字)
国家关于林业建设方针政策的总称。
国家对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以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国家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1)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2)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3)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4)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5)建立林业基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