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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主管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378页(219字)

中央人民政府实施统计、调查、分析、监督,提供统计资料的职能机关。

国务院设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设统计局、处,县人民政府设统计局(科),乡镇人民政府设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统计主管机关的任务是:(1)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2)向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提供所需要的有关统计资料;(3)依法向社会、公民公布统计结果;(4)实行国家的统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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