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行政法辞典

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40页(309字)

1961年10月15日交通部和铁道部联合发布,经多次补充、修改和解释后又于1981年7月9日联合发布了补充、修改和解释的通知。

主要内容:(1)联运的原则,组织形式、办理联运货物车站、港口和换装地点,联运货物的种类和数量。(2)联运计划的提出、审核和货物联运的具体形式。(3)联运货物的标记、包装、手续变更,运费、杂费和换装费的核收,联运货物的期限计算。

(4)货物换装作业的路港协作和统一领导,联运货物优先换装,换装作业对货物件数的复查,水路联运货物换装清单的填报,路港双方换装作业的共同指标。

(5)联运货物灭失、损坏赔偿要求的时效、提出和受理,处理索赔案件的原则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