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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74页(383字)

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

为各级各类学校输送合格的师资。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主要是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级中等学校师资;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师资和幼儿园师资。

经过师资教育严格训练的教师,要求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比较深广的知识。(2)掌握教育科学,通晓教育规律。(3)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中等师范学校的学制为3年和4年两种;师范专科学校的学制为2年和3年两种,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学制为4年。

师范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师范学校毕业生都必须从事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我国最早的专门师范学院是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创办的上海南洋公学所设的师范学院。新中国成立以后师范教育迅速得到发展,还逐步建成了一个较为健全的师范教育体系。现在,全国已基本形成了省、地、县三级师范院校师资的培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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