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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鉴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88页(322字)

根据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规定,对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后制作的鉴定文件。

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价。按项目的重要性和涉及面的大小,鉴定分四级:(1)国家鉴定,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特别重大项目鉴定后需报国务院批准;(2)部级鉴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组织;(3)地方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所属单位组织;(4)基层鉴定,由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等基层单位组织。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有:研究试验方案和技术线路的合理性,实验测试、数据处理、结论推断的严格性、严密性,科学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达到的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比较,实际应用意义和学术水平,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对成果处理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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