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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96页(272字)

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一项国际公约建立的,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第14个专门机构。

该组织的宗旨主要是促进各国在保护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商标、着作权的统称)方面的合作。组织机构有全体大会(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会议,协调委员会(又称统筹委员会,由巴黎同盟和伯尔尼同盟的执行委员会组成),国际局(常设办事机构)。

该组织设总干事,负责日常工作,总部设在日内瓦,出版物有《工业产权》等。

有成员国近100个。

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并是该组织协调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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