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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560页(354字)

体育社团。

1924年5月在武昌举行第三届全运会时,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华西五个地区性体育联合会代表发出成立组织的倡议,同年8月,由参加在南京举行的中华体育改进社年会的各地体联代表集会,正式成立。该会承认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为自己的雏形,并以第一届全运会召开日期(1910年10月18日)为自己的成立纪念日。

设董事会与评议会,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张伯苓、王正廷任名誉会长,沈嗣良和董守义先后任总干事。

协同有关部门筹办旧中国第四至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以及筹组参加第七至第十届远东运动会的中国代表队。1931年被国际奥委会承认为中国国家奥委会。

1935年1月起,发行《体育季刊》。1949年在北京召开理事会,宣布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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