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104页(231字)
凡字之每一笔画都贯连整体,若有疏忽,则可能铸成大错。
此即所谓「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通篇之主」,此其一。其二,欧阳询三十六法之一。
指某些字(如「孤」、「欠」、「戈一等)末笔的写出,使字形变大。相反,某些写得不完整的字(如「冂」、「辶」等),由于空白多而显得大,补全之后反显小。
欧氏称后者为「大成小者」。其三:冯班《钝吟书要》述:「张长史云:「小字展令大」,尽笔势为之也;「大字蹙令小」,遏锋藏势,使间架有余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