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157页(183字)
【生卒】:一一二七—一一九四年
【介绍】:
宋代书法家。
字元永。宋高宗嗣子,即孝宗。
工书,自谓「朕无他嗜好,或得暇,惟读书写字为娱。
」明陶宗仪《书史会要》评其书曰:「孝宗书有家庭法度。」《西湖志》录有孝宗《书苏轼陈朝桧诗、《玉津园燕射诗光宗和诗》、《春赋》等碑刻。撰有法帖论述如《还从臣所进本》、《书思陵临禊序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