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303页(131字)
隋大业十一年(公元六一五年)刻。
正书。二十七行,行二十七字。
书法体态宽博,用笔爽利。清嘉庆二十年(一八一五年)陕西咸宁县出土。
咸丰十年(一八六〇年)毁于兵燹。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年)陆彦甫得残石,存一百七十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