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341页(206字)
西晋咸宁四年(公元二七八年)砖。
长方形。章草书。三行。阴刻。先在砖坯上锥画,然后烧固。文‘咸宁四年七月吕氏造,是为晋即祚十四年事,泰岁在丙戌’。
书法浑朴洒脱,点画圆健,章
并非字字如布算。一九一八年前后于安徽省凤台县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