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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毅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457页(289字)

夏侯泰初撰,晋永和四年(公元三四八年)王羲之书。

单刻帖。小楷。四十四行。其书布局疏朗,结体灵活而稳健,唐褚遂良谓其‘笔势精妙,备尽楷则’。

列入《晋右军王羲之书目》正书第五卷中第一,传为王羲之书付其子官奴(即献之)。真迹不传;或云战时太平公主携出,为咸阳老妪投于灶火;或云唐太宗所集右军书,唯此为石刻,殉葬昭陵。

后陵为温韬所发,得此石、已裂。宋代为高绅所得,以铁束之,末行仅存‘海’字。石熙明据此复刻入《越州石氏帖》中,即所谓‘海字本’或‘不全本’。此外尚有‘全文本’,即‘梁摹本’,宋人亦刻入集帖中。

此两本元、明以来翻刻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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