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9页(645字)
指生产规模大,设备数量多,资产数额大的企业。
目前中国划分企业大中小的办法有四种:1.按生产能力划分。如钢铁企业,年产钢必须在100万吨以上才是大型企业。2.按装机容量或设备数量划分。如发电厂的装机容量必须在25万瓩以上,棉纺厂的纱锭必须在10万锭以上,才是大型企业。
3.按固定资产原值划分。如机械制造厂,固定资产原值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才是大型企业。
4.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标准:国营大型工交企业(包括商办工业、粮办工业、饲料工业、储运工业),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市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包括400万元)以上,年利润在40万元(包括4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在其他地区的,固定资产原值在300万元(包括300万元)以上,年利润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以独立核算的自然门店为单位,在京、津、沪三市的,年利润20万元(包括2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60人(包括60人)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所在城市和重庆市的,年利润15万元(包括15万元)以上,职工人数60人(包括60人)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在其他城镇的,年利润8万元(包括8万元)以上,职工人数30人(包括30人)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大型企业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骨干,它一般具有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单位成本低,生产场地利用率高和技术先进等优点。
但是,大型企业一般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效果发挥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