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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税校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62页(1131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创办的税务专业学校。

其前身为华北税校。1949年12月15日正式开学。第一任校长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李予昂兼任。中央税校的校训为“忠诚朴实,廉洁勤能”。

即:“第一要忠诚,就是对人民事业无限忠诚,对革命一条心;第二要朴实,这是革命优良传统,我们必须发扬下去;第三要廉洁,税收工作是与各阶层相接触的,而且与钱相联系,很容易犯错误,所以必须廉洁自守;第四要勤能,我们必须勤恳工作,提高效能,这样才能贯彻政策”。中央税校在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等区分别建立了税务分校。有的省、市、县结合各自的情况和工作需要,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干训班、培训班。中央税校的训练方针:1.在加强政治(阶级的、爱国主义的及品质的)教育、提高觉悟的基础上,普遍培养与提高税务(专卖)干部。

为达此目的,在教学中必须切实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及少而精的基本原则,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确定不同的教育重点。2.训练对象的重点为在职干部,除专区外,各地得依需要招收新生。3.学习时间不宜过长,除招收新生及以会议方式训练时间得酌情自行规定外,干训均以两个月至半年为限。训练分工:中央税校,训练专区局长级,省、市科级、华北县局长级干部,并培养专业技术干部。

各区分校,训练县局长级,重点所、股长级和省、市股长级干部,并培养专业技术干部。直(区)辖市训练班,训练本市干部。

省(区)局训练班,训练专区、县、所、股长级干部。省辖市训练班,训练本市一般干部。

专区训练班,训练一般干部。课程内容,分政治课、业务课和专题报告。

中央税校政治课内容:除研究生班另订外,其他各班为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问题、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业务课分班授课:税政班,各种税法、会计学基本知识、税务会计、税收计划概论、税务检查概论、实习;会计班,主要税法、会计学、查帐务实、税务会计、实习;统计班,主要税法(可与会计班合上)、会计基础知识(可与税务班合上)、统计学与税务统计、税源调查方法、实习;专卖班:专卖政策及法令(税政班应酌修此课)、专卖务实(管理、销售、生产、税利)、会计学基础(可与税政班合上)、专卖会计、专卖计划与统计、实习;专题报告,干部政策、时事问题、其他专题报告。

各区分校政治课: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基本问题、财政税收政策、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业务课,各种税法与征收会计、会计常识与税收会计、实习。

各级训练班政治政策课,阶级教育、时事教育、怎样做一个人民的税收人员、财政税收政策、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专卖政策;业务课,各税概论及稽征务实、税务行政制度、会计制度、票照制度。中央税校办了几期以后停办。各大区税务分校因大区撤销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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