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32页(199字)
工业企业销售产品给商业批发机构或按计划调拨给物资部门和使用单位时,所使用的价格。
它由生产成本、税金和利润所构成,由中央或地方主管部门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分别核定。出厂价格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本着有利于生产发展,以产品的正常生产成本,国家资金积累,人民消费水平.各种产品在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产品的价格历史水平和产品比价等因素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