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23页(263字)
国际贸易的一种方式。
一般是由甲国提供零部件、元器件和装配设备。由乙国工厂装配成成品,全部或部分交给甲方销售,乙方收取加工费或者用应得的加工费偿还设备价款。
为了有利于保护国内生产和发展出口贸易,有利于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国税法规定对承担来件装配的企业,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国营企业免征定时期产品税或增值税,集体企业免征一定时期产品税或增值税和集体企业所得税;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元器件和设备,一律免征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装配产品出口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