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30页(266字)
中国营业税和涉外沿用的工商统一税中税目之一。
专门办理邮电信息传递的业务活动。其按不同的传递方式分为邮政、电讯两类。邮政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一种通讯方式,包括邮政、集邮、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电讯指以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讯号来传递信息的通讯方式。
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活安装、代办电讯工程又出售电讯物品等。
邮政电讯业务的征税范围为:邮电部门及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从事邮政电讯业务以及与邮政电讯业务相关的业务所取得的收入。邮政电讯业务收入是营业税和涉外沿用的工商统一税的纳税对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