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43页(248字)
“免税商品”的对称。
泛指生产、经营的商品中应交纳税金的商品。具体应按各个时期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来确定。这不仅因为不同时期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率、征税对象等有所不同,且批发和零售、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收购和销售及加工环节,其“应税商品”这个概念,商业部门多在计算农副产品收购税金时使用。因现行税法规定农副产品收购应税商品只是少数品种,大部分品种是免税商品。
所以,只要掌握少数应税品种的纳税规定,就能作好农副产品计税、纳税和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