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征收实物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06页(216字)

中国农业税征收的具体形式,农业税征收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

农业税征收实物,以征收粮食为主,对于缴纳粮食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改征棉花、花生、烟叶、麻类等实物,个别无实物缴纳的纳税人,经批准可以折交代金(现款)。征收实物的结算方法是:商业、供销等部门按照规定代财政部门接收纳税人缴纳的农业税实物,如粮食、棉花、烟叶、麻类、糖类及其他农产品,应及时作价结算,通过银行将财政粮价款缴入国库。

上一篇:金融活动特税 下一篇:征收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