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城镇土地使用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55页(372字)

土地税的一种。

以城市土地为征税对象,按照土地使用面积向土地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中国1988年1月1日起开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征税标准为幅度定额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5角至10元;中等城市4角至8元;小城市3角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等,免征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年份起免征5年至1 0年。

上一篇:城市维护建设税 下一篇:税务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