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78页(260字)
国际税收用语。
指自然人或法人委托受托人负责管理并加以经营的财产。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一种财产托付关系。在信托期间,信托财产的使用权,从委托人转到了受托人名下,由受托人根据契约规定,把在经营中所获取的利益转交给委托人所指定的受益人。这个受益人可以是第三者,也可以就是委托人本人。
信托业务在欧美各国普遍流行,在中国也开始有所出现。作为一个高税国的纳税人,把它在高税国的财产,信托给避税地的信托公司加以经营,以分散转移其财产和利润,是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逃税的一种常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