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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95页(299字)

中国对耕地占用者征收的一种税。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对象,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税额:1.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1 0元;2.人均耕地在1-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3.人均耕地在 2-3亩的地区(含3亩),每平方米为1.3 -6.5元;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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