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96页(193字)
车、船的实际载重量。
载重吨位是中国车船使用税计税单位。它以吨为计算单位,即计量时,以载重量为标准,而不以容量为标准。
载重汽车的载重吨位,是指设计制造时所承受的定额吨数。
计税时车辆载重量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船舶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免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但不及1吨的大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