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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引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97页(737字)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官府发给商人运销食盐的凭证。

源于北宋初的“交引”。太宗雍熙时,辽兵数犯河北,沿边州郡军需不足,因募商人输刍莱入边,叫做“入中”。商人入中后,官府给券(凭证),叫“交引”,商人凭“交引”到京师或东南盐场或陕西解州、安邑盐池领盐贩运。宋仁宗时运销食盐有专用的凭证,改称“盐钞”。商人付现钱领钞(其上载明价格、领盐数量),凭钞到产地支盐,往一定地区销售。后又因军用浩繁,官府乃大量增发盐钞,蔡京当政时更印新钞,收换旧钞(要贴钱),且不断变更办法,以致商人“三输钱始获一值之货”,钞法大坏。政和三年(11 13)蔡京又参照稍前时候实行的“茶引”(商人缴钱买引,凭茶引在官府监督下向园户买茶),在食盐专卖上也改行“引法”,提高了引价,商人纳钱取(运)盐的凭证至此始称“是引”。盐引分长引和短引两种:长引的盐量多,许销外路,使用一年;短引销盐量少,只销本路,使用一季。盐300斤为一引,装一袋,袋向官府买,只用一次,严密封印;编制引目号薄,每引一号,一式两券,发给商人领盐运销的称引纸,官府留存以备查验的称引根。运销商人称引商,指定运销地区称引岸(引地)。这种支请和行销手续更为严密的引法为以后各代仿行。明代实行引商世袭专利的纲法,盐引仍是食盐的运销凭证。

清道光时取消引商世袭,改行票法,每票 -张运盐10引。其后盐引逐渐废除。交引脱胎于飞钱,由原来汇票性质演变为按值转移商品所有权的提货凭证。盐钞、盐引、茶引又是由交引演变而来,这些证券的使用是北宋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

交引和盐茶钞又具有封建国家出具的以专卖商品为担保的债券的性质。当发行数量有足够商品抵付时,信用就好;反之,肆意滥发,就成为财政搜刮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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