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17页(201字)
中国封建时代关于酒的酿造、征税、专卖及禁酿的法律。
主要有三种类型:1.榷酒。由官府垄断酒的生产和销售,禁止民间私酿和私卖。2.允许民间私酿和私卖,官府征税。3.酒禁。
在灾荒、战乱时期粮食不足,禁止民间酿酒,以免浪费粮食。中国古代以宋朝酒法最为繁琐。
酒法是封建国家残酷征敛民财的一种手段,但在灾年或缺粮区实行酒禁,对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也有一些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