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24页(191字)
简称“关金”。
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采用于1930年1月,以代替过去的海关两。每海关金单位的含金量为0.601866克,当时对各主要国家的货币比价规定为每海关金单位合美元0.40元;合英币19.7265便士;合日币0.8025圆。
1931年5月,以海关金单位为单位,由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作为纳税人缴纳关税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