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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合作理事会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25页(796字)

国际性的海关组织,前身是1947年设立的“欧洲关税同盟研究团”。

它是世界各国为统一关税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而设立的政府间协调组织。成立于1952年,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有95个成员国,中国是其中之一。20世纪初起,鉴于各国海关手续繁琐和不统一,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时常受到妨碍,一些国家即着手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工作。1927年11月3日,在当时国联的倡议下,曾签订了关于简化海关手续的国家公约,但未取得显着成效。

1947年一些欧洲国家协议成立欧洲关税同盟研究团。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了《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会约》。

1952年11月4日正式成立海关合作理事会。目前该组织已从原来只是少数欧洲国家的关税研究机构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有关各种关税问题的研究、审定、监督和调解的组织。

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基本职责,主要是研究关于加强各缔约国海关技术合作的一切事宜,包括审改征税技术及其经济因素;谋求各成员国关税制度的统一;简化海关手续;确保有关海关公约的统一解释和应用,并在发生争议时采取调解行动;拟定各种海关公约和建议书,交流各国家海关业务制度方面的信息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等。海关合作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下设商品分类目录、海关估价、协调制度、常设技术、政策以及反瞒骗斗争等委员会。总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海关合作理事会每年6月召开一次年会,由各成员国海关首脑率团参加。

下属各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对海关面临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讨论,该理事会制订的《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中的分类目录习称《布鲁塞尔税则目录》,是目前唯一的国际性分类目录,已被151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全世界国际贸易的75%是根据该目录进行进出口征税和统计的。中国于1983年7月18日正式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1984年签订了双边技术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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