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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对象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29页(213字)

亦称“课税客体”和“征税对象”。

即课征税收的目的物。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征税的依据。

税种不同,课税对象也不同。

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一般可分为三大类:1.流转课税,即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2.收益课税,即以纯收益或总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收;3.财产课税,即以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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