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课税公平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28页(452字)

税负的公平分配。

西方国家税收理论研究中提出的税收原则之一。课税公平分以下两方面:一是纵向的公平,即对负税能力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二是横向的公平,即对负税能力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待遇。

虽然课税公平是课税的一项普遍性目标。但人们对于哪种税能够达到最公平的分配却莫衷一是。

目前西方国家有三种实现课税公平的主要观点。最常见的是应税能力课税原则,认为公平的征税是规定富人对政府服务所提供的款项应成比例地大于穷人。

这种观点把纳税的义务看作是一种集体的责任,而不是个人的责任。另外一种个人主义色彩较重的观点是利益说,认为纳税多少应与从政府服务中所得到的利益多寡成比例。第三种观点是所谓社会政治方法,即利用征税权力来重新分配收入,把税负几乎全部放在富人身上,穷人基本上不纳税,使上层社会的收入转移到下层社会。

然而,政治方面和管理方面的因素则要求,在征税的时候还要考虑其他事项,即是否行得通,其方法是否简便。当然,考虑这些与课税公平无关的因素,其公平性自然就会受到影响。

上一篇:课田制 下一篇:课税对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