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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申报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42页(327字)

日本所得税中的用语。

指经营不动产企业和森林事业的个人纳税人,经纳税地所在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纳税年度终了时使用蓝色申报表代替应提出的确定申报表和修改申报表来申报征税年度中取得的实际所得额。使用蓝色申报的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处理有特殊的规定。

如森林所得税额的计算,是以征税森林所得五分之一的金额按适用税率求出税额后再乘以5。批准使用蓝色申报表的纳税人,必须设置有关帐簿,切实记录并保存其帐簿和凭证。纳税地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得对该纳税义务人作帐簿上的必要指示。在提交蓝色申报表的同时,应附送资金平衡表、利润计算表及其他有关各种所得或纯损失金额计算的明细表。

税务机关据此作为同意使用蓝色申报表或拒绝使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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