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45页(190字)
中国50年代货物税中的用语。
指在货物税的征管工作中,税务机关在核发应税货物的完税照、完税证时规定,在完税照上必须注明完税证的号码和张数,同时在完税证上填明完税照的号码,使证、照互相制约的制度。在查验时可以用完税照内所填的完税证号码,来核对贴在货件上的完税证是否相符,以证明这批货物是否就是完税照上的已税货物,防止不法商人偷税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