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71页(371字)
出口信贷的两种不同形式。
卖方信贷,指出口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卖方提供低利贷款,以资助其向外国进口商或买方提供延期付款的优惠。买方信贷则是指出口国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或买方提供低利贷款,以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它们大多被用于扩大提供信贷国家的成套技术设备和船舶等价值较大、交货期限较长的商品出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设有专业进出口银行,专门办理这类出口信贷业务。
出口信贷是出口国家刺激本国商品外销的一种措施,但也有利于进口国家运用低利信贷购进必需货物。
为了鼓励吸收这种信贷,中国有关税法规定,凡中国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进口技术、设备和商品中所取得的、属于外商所在国银行提供给外商的卖方信贷,其利息由中方按不高于买方信贷利率付给外商转收的此项利息所得,可以免予征收外国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