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00页(375字)

学校衡量学生学习成绩的制度。

在人事行政中,考试主要是关于工作人员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测验,以作为工作人员录用、晋升、降级、免职等的方法。比较其他方法而言,它具有公证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考试可以通过书面、口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人事行政中的考试必须符合下列原则:(1)标准客观。

考试的内容和答案评分都有一定的标准和范围,而不考虑受考者的宗教信仰、政治派别、性别、财产、居住以及年龄等因素。(2)正确性。

考试应根据书面考试结果与工作中效率的标准之间的统计关系来衡量。(3)可靠性。

考试作为测试工具,不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举行必须能真实反映受考者的实际水平。历史上,比较早实行以考试选拔录用国家官员的是中国,即从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在西方各国,主要是在文官制度建立后考试才成为普遍采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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