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20页(355字)

亦称文书材料、文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日常公务中产生的具有特定格式、内容系统、以文字记述与传递为主要方式的各种书面材料。行政公文又可分为狭义行政公文和广义行政公文两大类。狭义的行政公文是指专门职能机关,根据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具有完整内容和程式的公文,如国书、照会、备忘录、条约、起诉书、判决书、调解书等,它们只能在一定的领域和范围内使用。

广义的行政公文通用于各机关、团体、单位中,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请示、报告等,它们的使用甚为普遍。

通常所指的行政公文,实际上是指广义的行政公文。它的任务是在机关、团体、单位之间以及内部传达意图,发布法规,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通过对它的发布和实施,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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