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28页(532字)

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组成单位,相对于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而言。

行政机构有两个特点:(1)它是表现国家行为的机构之一,即是运用国家权力履行国家管理职能的机构,或者说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行为视为国家的行为,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也归于国家。(2)它往往为国家行政管理中的某一项事务而设立。如为管理国家对外关系事务而设立的外交部,为管理环境保护事务而设立的环境保护部等。现代行政机构基本上都是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事务性质和工作量来设立、合并、分离和裁减的。

行政机构根据不同的职权性质可分为组成机关、直属机关、办公机关等。按照不同的层次可分为:(1)部。

部是行政机关或大的组织内按地区或作用区分的专有单位名称。一般属于政府的一个执行部门。

如我们国家的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等都属于政府部一级机关。

地方政府也设有部,如美国各州的地方政府都设有公共卫生部等。(2)司。司是隶属于政府部下面的一个执行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下设美大司,礼宾司等。(3)局。局是行政机构中较低的一级,低于部,高于处。如美国政府下设邮政总局,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制按层级可分为国务院、部或委、司或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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